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
一、“认房”标准
购房所在地在宁波的,家庭住房套数按宁波大市范围内拥有的成套住宅(含期房)认定。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间要求
职工需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
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户(二孩、学历政策贷款额度可再叠加)的,职工需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
三、贷款次数限制
借款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次数限2次。第2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结清前一次贷款。
第三套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首付比例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
1、“首次首套首贷”,首付最低20%;
2、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以及购买改善型二套房,首付最低30%;
3、购买二套房,首付最低60%。
(二)购买二手住房的:
1、购买首套或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无论是否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30%;
2、购买二套房,首付最低60%。
注:以上首付比例只适用9月28日及之后网签备案的住房。五、可贷额度计算
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公积金账户余额X15。
注:1、可贷额度只计算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不包括按照公积金管理的其他资金(比如按月补贴)、最近一年内一次性补缴公积金的金额。2、可贷额度不一定就是最终能贷出的额度,还需结合还贷能力测算。六、贷款年限
可延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0月1日起,5年以上首套房、改善型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1%;5年以上二套,公积金贷款利率3.575%。
八、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1、二孩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
2、在宁波市就业并缴存公积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5月1日后在宁波市购房(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签约时间为准)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分别上浮20%、30%;
3、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50%;
4、计算贷款额度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家庭成员中学历可就高,学历、多孩上浮优惠政策可叠加享受。
九、申请“商转公”条件
1、必须已办出不动产权证;房贷必须是纯商贷且未结清;已还本金累计总额,首套房和改善型二套房的需不低于合同总房价的40%,二套房的需不低于总房价的60%。
2、“商转公”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先结清原房贷,后发放公积金贷款;二是用公积金贷款直接归还借款人原商业贷款个贷余额。
第一种方式,找任意一家能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结清原房贷,发放一笔新的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第二种方式,若原房贷银行为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只要向原房贷银行申请即可。
目前在市本级,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共10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鄞州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原文http://jgswj.ningbo.gov.cn/art//9/29/art_1229047313_590542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