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居住登记凭证和居住证有何不同?
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是两个不同的政务服务项目。
在浙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后持有的《电子居住登记凭证》或纸质《告知单》,仅为流动人口已办理居住登记或变更登记的凭证,不能作为居住证使用,在浙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可及时申领电子居住证。
居住证申领条件
电子居住证申领条件与原申领实体居住证条件一致。前提都是需要在辖区地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180天以上,且要满足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和连续就读条件之一,才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简而言之就是,办理居住登记并且居住满6个月以上,会有三种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