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人才公寓申报材料有哪些?
申报材料
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相对应材料:
1. 居民身份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2. 婚姻状况证明;
3. 工资发放清单、个税缴纳清单、住房公积金缴存等相关证明;
4. 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
5. 学历学位(其中海外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如果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证书须换发为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区外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需经测评合格)等证书;
6. 承诺书;
上述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确认,由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其中在我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中一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经领导小组认定,在经费自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研发、设计、规划、勘测、检测(检验)等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在农林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农业、林业、渔业技术研究的高层次人才,需先由所在单位初审,再由主管部门确认,并在承诺书中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政策来源:奉化区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fh.gov.cn/art//10/8/art_1229191899_43184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