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租房补贴申请社保要求
政策享受周期
符合条件的人才,自新引进之月起至满3年止(共36个月)为政策享受周期,累计缴纳社保满10个月、20个月、30个月后,在“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PC端或宁波“人才码”移动端线上申报。
政策内容
自4月20日起,新引进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含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青年人才,在甬依法缴纳社保一定期限且无房的,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租房补贴,最长发放3年。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宁波前湾人才,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J4swQw4R77GMgnwXM947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