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0 16:4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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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2021年宁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指南(条件+时间)申报时间于2021年1月31日前到户籍地村(社区)进行申请。奖励扶助条件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宁海县户籍;2.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3.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21年宁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指南(条件+时间)
申报时间
于2021年1月31日前到户籍地村(社区)进行申请。
奖励扶助条件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宁海县户籍;
2.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
3.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5.现存一个子女或无子女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终身未婚的;
3.受到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
扶助金标准
每人每月100元,一年1200元。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
奖扶对象确认流程
1.本人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审议;
3.乡镇(街道)初审并张榜公示(公示不少于10天);
4.县卫生健康局审查确认。
申请方式
方法1:本人线下纸质填写申请;
方法2:登录浙里办APP线上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年1月份)。
乡镇(街道)奖励扶助工作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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