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居住登记多久可以申请居住证?
居住登记满6个月,符合相关条件后,可以在“浙里办”全流程办理电子居住证申领、签注等业务。
居住登记申报情形
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等规定,流动人口拟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日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另外,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地址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或重新申报居住登记。
办理入口
1、“浙里办”APP;
2、“浙里办”支付宝小程序
3、浙江政务服务网
政策来源:浙里办,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MNoJE5PUTQFPnOKCXvBL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