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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新芝源境府项目人才安居专用房申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6 06:45: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海曙人才安居房申购指南,海曙人才安居房申购条件,宁波市海曙区新芝源境府项目人才安居专用房申购公告

内容简介

宁波市海曙区新芝源境府项目人才安居专用房申购公告为进一步服务人才、集聚人才,更好落实人才安居工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启动新芝源境府项目配建人才安居专用房(以下简称为“人才房”)申购工作,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公开销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

宁波市海曙区新芝源境府项目人才安居专用房申购公告

为进一步服务人才、集聚人才,更好落实人才安居工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启动新芝源境府项目配建人才安居专用房(以下简称为“人才房”)申购工作,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公开销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新芝源境府项目位于海曙区西门街道,东至新芝路,南至通途路沿路绿化,西至翠柏河沿河绿地,北至蔡江河沿河绿地。该项目已于5月竣工交付,配建区级人才房住宅共204套、建筑面积约1.98万平方米,其中133㎡套型房源37套、126㎡套型房源5套、90㎡套型房源162套,配套产权车位166个。

二、申购资格条件

新芝源境府项目人才房申购对象为拥有宁波市户籍或在宁波市缴纳社保或个税的各类人才,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资格)。截至申购登记结束之日(10月27日),申购者须持有户籍、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社保、个税缴纳等相关证明。

(二)截至申购公告发布前一日(10月17日),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申购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海曙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户低于36平方米或人均低于18平方米。上述自有产权住房是指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的国有土地上的完全产权住房(包括已网签备案的预购商品住房)。

三、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

本次人才房销售实行“一房一价”,按市场评估价95折予以优惠。其中,住宅市场评估均价约为36135元/㎡、车位市场评估均价约为258216元/个。95折后住宅销售均价约为34328元/㎡、车位销售均价约为245306元/个。具体房屋或车位评估价因面积、楼层、位置等不同存在差异。

本次人才房销售在优惠基础上,向成功申购者发放消费券,购买133㎡套型的可获得18万元消费券,购买126㎡套型的可获得16万元消费券,购买90㎡套型的可获得12万元消费券。消费券可用于购买本项目人才产权车位或区内指定商家机动车、家电等商品。

本次人才房申购参照享受新建商品房补贴(即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不含税>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

本次人才房申购者可同时按规定(最终依据宁波市及各县市区有关政策)申领享受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博士后出站留甬工作补助等人才安居货币补贴。

四、申购流程

(一)申购登记:10月23日-10月27日。申购人至海曙区政务服务中心(气象路58号)人才房申购专窗登记并提供户籍、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社保、个税缴纳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购登记前可自行下载填写公告附表并准备相应资料)。申购登记工作时间为:8:30-17:00。

点击下载:海曙区新芝源境府项目人才安居专用房申请表.docx

(二)购房资格联审及审核结果公示:10月30日-11月5日。由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海曙分局、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购材料进行联审,审核结果在海曙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三)现场看房:10月24日-10月30日。申购对象凭身份证件前往销售服务场地实地看房,宁波市海曙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根据核准对象的登记情况安排实地看房。看房时间:8:30-18:30。

(四)申购确认登记:11月6日-11月9日。核准申购对象需在11月8日前持身份证件前往销售服务场地办理申购确认登记,逾期未确认不参与选房顺序号摇号,确定登记的对象于11月9日在海曙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五)摇号:11月10日。在核准对象代表见证下,在公证机构监督公证下,开投集团根据可供房源数及核准对象情况,通过公证摇号方式随机确定准购家庭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和选购时序在海曙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六)选(购)房:11月12日-11月14日。在公证机构监督公证下,核准对象凭身份证件按选房顺序分批进行选(购)房。在选房过程中,前序核准对象迟到或放弃选(购)房的,后序核准对象按照选房顺序依次递补,迟到的核准对象只能在当日补选时间依序补选一次,未参加补选视作放弃。所有核准对象选(购)房结束后,若仍有房源剩余,不再另行组织人才销售,本次面向人才的销售即告结束。房源全部销售完毕后,对因房源不足而未轮到选房的核准对象,不实行轮候,其选房顺序号自行作废。本批次人才房源的选(购)房,以公证结果为准。

(七)购房定金缴付:选定房源当日。核准对象选定房源后,签署认购书并预付定金(住宅和车位定金各人民币五万元整),由开投集团出具收据。

(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缴付购房款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11月15日-12月5日。核准对象应在11月20日前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并支付购房款,如需办理按揭贷款的,应在11月28日前提交相关申请资料。贷款审批过程中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贷款未能按时发放或者发放的贷款不足以支付剩余房款的,买受人应于接到贷款机构通知后七天内自行筹足剩余购房款。如未按时补足,视作逾期主动放弃,且三年内不得申购海曙区人才房。

(九)办理不动产登记:1月4日-1月23日。开投集团协助买受人、贷款机构至海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和他项权登记。

(十)房屋交付:完成不动产登记并缴齐全部房款后十天内,开投集团与买受人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成功申购本项目人才房源的,在取得不动产登记权证满五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二)新芝源境府项目已竣工交付,人才房以存量房买卖方式进行处置。

(三)产权车位不单独销售,且按住房选购顺序同时选购,售完即止,不再纳入后续选购。每套人才房最多选购一个人才产权车位。

(四)申购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证明材料,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次申购资格且五年内不得享受海曙区各项人才安居政策。

(五)确认登记、选(购)房环节,申购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购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申购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委托证明。

(六)开投集团负责组织具体销售工作,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收取房款、登记过户、交付房屋等相关事项。

人才房申购登记专窗:(工作日8:30-17:00)

海曙区政务服务中心(气象路58号)

人才房销售服务场地:(每天8:30-18:30)

新芝源境府北区南门(永丰西路126弄83号)

人才房申购咨询专线:(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89189154(人才办) 55883130(人社局)

87343816(住建局) 87310066、87321166(置业顾问)

政策来源:海曙区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haishu.gov.cn/art//10/18/art_1229100797_589879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