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居住证多久要办理一次签注?逾期未办理签注怎么办?
《浙江省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
持有人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证件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证件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持有人的就业、居住就读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领条件的,不予签注。
“浙里办”APP中的居住证有三种状态:
1、“正常”代表居住登记信息在有效期内;
2、“待签注”代表居住登记即将过期,居住登记信息到期30日内;
3、“中止”表示居住登记信息已过期,需重新办理《浙江省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