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高新区汽车消费券活动规则
一、补贴规则
1.采用事后补贴模式,由活动商家代替购买人统一在购车流程结束后发起申请
2.本补贴不可与区县购车补贴同享
特别提示:商户必须要如实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消费券一经核销即视为已消费),并完成企业报账,同时保留相关凭证以供审计审查
二、活动对象
所有在高新区(包括域外来甬人员)的云闪付APP用户
三、活动细则
1.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二维码等亲自参加
2.用户不允许拆单,在收银台排队一次仅可进行一次支付,多次支付需重新排队。如用户违反排队规则,收银员有权拒绝该用户继续参与活动
3.优惠券使用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4.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 、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5.仅限经银联转接的交易才能享受优惠。提货券、储值卡等储值类,烟酒类,金条及纪念品等易变现商品不参加活动
6.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中国银联后台系统时间(北京时间)为准
7.由于网络可能存在迟延,云闪付APP活动展示券上显示的剩余名额以及我的票券中消费券展示状态仅供参考
8.用户对于活动规则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活动商户、宁波银联或者致电银联客服热线955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