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结息期间暂停办理宁波住房公积金业务
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法定结息日。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于2023年6月30日18:00-2023年07月01日20:00暂停办理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包括网上业务)。请缴存单位和职工提前安排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
由此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延伸内容:宁波市市区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定上限和下限,缴存基数上限为宁波市202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789元;缴存基数下限为2021年度宁波市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2280元。本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后,若市政府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标准调整后新开户缴存职工在次月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缴存单位和职工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同一单位职工适用同一缴存比例),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