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单位公积金缴存登记指南(条件+材料+方式)
办理条件
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应自批准设立之日起30 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
办理材料
①法人证书(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填妥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宁波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如需托收的单位另需提供《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协议书》。
单位的分支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时还需提供:上级单位(总公司)的法人授权书原件,上级单位(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方式
单位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1、线上办理登记:点击进入;
2、线下办理。
办理流程
1、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单位开户时应指定经办人员。需要更换经办人员的,应及时到管理中心办理单位信息变更。
2、管理中心收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申请后,按有关规定对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并保存单位账户基本信息,经中心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上加盖“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
3、单位经办人需将填写有支付协议号的《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送至委托付款银行,由委托付款银行确认盖章后,一份留存银行,一份单位自存备查,另一份在 5个工作日后送回管理中心业务办理窗口。管理中心将同意开户的《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和《宁波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返还单位。
线下办理点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办事大厅
具体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166号3楼 公积金专窗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6:45,无午休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服务网点)
具体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中山西路218号1楼 公积金专窗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建设银行城建支行服务网点)
具体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2024号1楼 公积金专窗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6:45,无午休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服务网点)
具体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河清北路456号1楼公积金专窗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
具体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蕙江路567号2楼E区公积金专窗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45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网点)
具体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3楼F区公积金专窗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