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性贷款/组合贷款未还清怎么提取宁波公积金?
条件及材料
购买自住住房取得商业性贷款或组合贷款的,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职工可实行一年一取且对月提取,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
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房产证复印件(首次提取时留件),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复印件,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 。
提取额度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当年还款本息额(指提取月至上年同月),累计不超过贷款本息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