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8 05:3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公积金,单位缴存公积金登记注销,宁波单位缴存公积金登记注销指南
内容简介
申请条件:单位解散、撤销或者破产的,应自发生之日起 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凭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批准文件到管理中心办理注销手续。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时,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清偿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单位缴存公积金登
申请条件:
单位解散、撤销或者破产的,应自发生之日起 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凭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批准文件到管理中心办理注销手续。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时,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清偿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申请材料:
单位缴存公积金登记注销:单位提供:
①单位要求注销缴存登记的书面报告。
②行政事业单位撤销的,提供上级批准文件;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破产裁定或上级批准文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企业注销工商登记的,提供企业注销工商登记证明文件,上级批准撤销文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关闭文件。
③填妥一式二份《住房公积金变更销户登记表》。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住房公积金中心三楼:8:30~16:45(无午休)
工商银行营业部: 上午8:30~11:15 下午13:15~16:30
农业银行营业部: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45
中国银行海曙支行: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45
中国银行东城支行: 上午8:40~11:30 下午12:30~16:30
建设银行城建支行: 8:30~16:45(无午休)
交通银行海曙支行: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45
宁波银行天源支行: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45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单位缴存公积金登记注销:①单位户下无职工的按注销办理相关手续。
②单位户名下尚有职工的,职工个人账户仍在该单位名下封存。
③如解散、撤销、破产单位或清算组织已不存在的,由其主管部门代为办理。
办理期限:
单位开户及托收账户变更3个工作日办结,其余业务当场办结。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办理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3、《宁波市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操作规程》;
责任处室: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部
咨询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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