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宁波公积金基数上限(最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定上限和下限。
缴存基数上限
缴存基数上限为宁波市202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789元。
缴存基数下限
缴存基数下限为2021年度宁波市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2280元。
本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后,若市政府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标准调整后新开户缴存职工在次月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申请暂缓缴存公积金政策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时须提交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职代会或工会讨论决议及申请报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经职工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但职工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