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清偿贷款宁波公积金提取方式(材料+额度)
1、职工用住房公积金提前清偿贷款的,应向贷款银行提出提前清偿贷款申请,银行为职工出具提前清偿贷款情况证明书 。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在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银行出具的《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复印件(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房产证复印件。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 :职工当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开具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书的当月),且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
支付方式:转账支付。
2、职工自筹资金,已向贷款银行提前结清贷款的。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
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复印件。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 :提前还款月之前公积金余额,且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