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购买商品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一览
购房提取额度
(1)购买商品房现房未做产权证的,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购房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已支付的购房款为限。
(2)购房商品房已做产权证的,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购房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已付款为限。
(3)购买商品房期房的,职工可提取的金额:为购房合同约定最后一期付款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已付款为限。
提取条件
1、职工购买省内的期房、二手房、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有自付资金);
2、职工在省外购房的,需符合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系购房所在地户籍或本人、配偶在当地工作;
3、本人提取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如本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能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4、本事项下的宁波市内购房(期房、二手房),已实现“无证明(证件)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