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先需要向所购买楼盘的所属开发商了解,该楼盘是否与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银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从合作的承办银行中选择一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携带所需资料通过承办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书》。
4、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承办银行应在3个工作日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核;
公积金中心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决定,特殊情况,经公积金中心领导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由承办银行告知借款人;
符合放贷条件的,承办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
5、借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贷款资料被公积金中心退回的,借款人在补齐资料再次报送中心后,特殊情况的,借款人可向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可予以提前审批。